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规定的相应上限。对于超出上限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一定业务调整过渡期,个别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过高、在过渡期内达到集中度要求确有困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申请,可在一定条件下适度延长过渡期。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第二条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规定的相应上限。对于超出上限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一定业务调整过渡期,个别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过高、在过渡期内达到集中度要求确有困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申请,可在一定条件下适度延长过渡期。 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分档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为大型银行、中型银行、小型银行(含大中城市及城区农合机构、民营银行)、县域农合机构和村镇银行等五档,分档设定上限,从40%到12.5%不等。上限设定充分考虑不同类型银行的实际经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