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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断医疗损害纠纷的标准是什么
释义
    判断医疗损害纠纷标准如下:
    1、主体为医患双方;
    2、客体为患者的人身,主要是生命权或健康权;
    3、存在于诊疗护理过程中;
    4、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新特点:医疗纠纷的数量日渐增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数量也在增加。患方要求的赔偿数额越来越高。
    医疗纠纷增多的原因具体如下:
    1、诊治过程中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技术、态度、收费、管理等因素的缺陷;
    2、医疗体制不够完善,医疗保险不健全,医疗收费大大超过人们的承受能力;
    3、流动人口就诊人数增加;
    4、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和期望值越来越高,不能理解病情的变化和疾病发生发展的自然规律;
    5、其它因素例如新闻媒介对医疗纠纷不负责任的炒作,保护医疗工作和医务人员的法规不够完善等。
    医疗意外的定义具体如下:
    指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医疗意外的发生是难以预料的,医护人员主观上不存在过失,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突然发生的,是医护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不能预见、防范和避免的。医护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无法预见可能会产生的病员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综上所述,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有很多种,不同的种类造成的原因各有不同,大家要具体对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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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2: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