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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由什么部门予以关闭
释义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许可证或者关闭违法机构。该法条的主要目的是规范职业中介市场秩序,保护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该法的立法意义如下:
    1、保护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防止职业中介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等手段牟取暴利;
    2、规范职业中介市场秩序,促进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3、提高职业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就业市场的有效对接;
    4、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防止职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5、促进就业市场的公平竞争,推动就业市场的发展。
    综上所述:建议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避免受到职业中介机构的欺诈和侵害。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就业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对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商务、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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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20: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