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担保人 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指有两个以上担保人为 债务 担保的,要依据担保类型确定责任,如果是 抵押担保 的,以 抵押 物承担责任,保证担保的,按约定承担责任,没有约定的,共同承担责任,因此其责任要看担保的种类来进行界定。同一债务的保 证人 为二人以上,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中既存在各保证人与 债权人 、 债务人 之间的关系,也存在数个保证人之间的关系,共同保证方构成一种具有特殊性的保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