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此个人存在未划款的部分提取清册意思是说明职工已申请办理了销户提取业务,但还未进入结算流程。 此个人存在未划款的部分提取清册”是指在某一特定时间点,该个人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因为种种原因(如账户信息错误、银行卡挂失等),导致其应当获得的公积金金额无法正常划拨到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这些未能成功划拨的公积金金额就被称为“未划款”。“部分提取清册”则是针对已经发生了部分提取情况下出现未划款问题而设立的一个名单或记录表格。 符合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综上所述,中心结算后,会将款项划入职工的联名卡储蓄账户。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后,就不能再使用。公积金销户提取是需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手续后,再到指定是银行提取。中心需要个人身份证、户口薄、辞职证明。中心会给您三联单的单据,然后到指定的银行办理转款即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