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允许离婚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二)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三)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四)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法院不判离婚; (五)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 (六)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否则法院都不会判离婚的;大多数初次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一、军人的妻子在离婚时有哪些规定 军人妻子离婚时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不得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但是,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一审判不离上诉什么意思 起诉离婚一审不判离上诉的原因: 1、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无特殊情况提出离婚的,不会判离; 2、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不会判离婚; 3、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法院不判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