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委托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委托书公证需要的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公证委托书办理 根据《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委托书公证处公证流程如下: 1、申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受理。符合公证申请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3、审查。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 4、出证。经审查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申请事项,公证机构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5、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发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公证书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委托办理产权是否需要公证 委托办理产权属于民事行为,公证不是必须要件,但是为了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可以办理公证。 办理死亡公证需要的材料 办理死亡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与死亡者关系的证明信; 2、医院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尸体火化证明等; 3、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死亡者户口的证明; 4、被宣告死亡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5、公证机构认为应当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房产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 2、房地产权证; 3、内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6、内销商品预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 7、付款赁证; 8、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 9、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办理房产抵押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抵押需要的材料: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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