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转弯让直行、支路让主路、右侧先行。在无信号灯及交警指挥的路口“会”车,让右侧车辆先行。 《道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在无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行驶车辆要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没有信号灯的路口为了保护驾驶,让右侧车辆先行也就是你副驾驶方向来车。在没有指示灯的路口,右转向车辆是必须要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走的。可以的根据交通法的规定,如果没有交通信号灯,左侧的应该让右侧的先行。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