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者生的孩子双方都不要怎么处理 |
释义 | 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强制性的,否则可能构成遗弃,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所以,夫妻离婚时都不要孩子,不仅有背社会主义道德,更为我国法律所不许。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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