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后,如果没有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需要让双方一起清偿。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原为双方一起生活所背负的债务,需要一起偿还。共同财产不能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那么要让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