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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止诉讼什么意思
释义
    诉讼终止和诉讼中止有什么区别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终止和诉讼中止的区别包括,产生的原因不同、裁定的效力不同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诉讼终止和诉讼中止有什么区别”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终止和诉讼中止的区别包括,产生的原因不同、裁定的效力不同等。
    
     该内容由 刘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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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