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和解为什么网上还有记录 |
释义 | 无论是治安案件的调解还是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都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种处理办法,并不能说是你没有违法犯罪。只要经过执法机关,就会有违法犯罪记录。打架进公安局,没有造成伤害,一般是治安案件。以留指纹、拍照片、作笔录等形式进行备案也属正常。打架斗殴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问题,打架斗殴的原因可能只是一时年轻气盛,讲“江湖义气”,却在这一行为中,互相都受到了伤害,而对于其处罚确实及其复杂的,轻则构成治安违法,重则触犯刑法。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有,如果是轻微伤,你不会面临刑事处罚;如果造成轻伤,你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微伤: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轻伤以上,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打架去派出所和解需要注意什么 1、积极协商赔偿事宜,书写谅解书,不追究刑事责任。2、注意签订书面的协议,协议上写明:(1)双方约定的赔偿数额;(2)赔偿款支付的时间;(3)超过约定期间不付款的违约责任;(4)支付了赔偿款后双方既往不咎,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 劳教废除了还有记录吗 没有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曾经明确指出了,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任何人都不可以确定为有罪,只有经过法院判决后,才可以给相关人员定义为“罪犯”。劳动教养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的相关规定的处罚,它只是一种行政处罚,而犯罪则是指刑事处罚,所以不应该把劳动教养作为犯罪记录。 网上能查离婚记录吗 结婚离婚的记录我国目前还无法在网上查到。也就是说,离婚证的编码及离婚证真假现在是无法在网上查到的。要想查询,一般都是要到婚姻登记部门查询的,因为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证的时候,发证地的民政局已经将离婚协议等内容备案了,因此查询也就要去颁发离婚证的民政局去查。 执行和解是什么意思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网上银行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网上银行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打印转账记录的方法:1、网银打印:登录网上银行,点击转账汇款,选择转账记录,找到需要打印的记录,点击回单打印即可;2、柜台打印:带着身份证和开通网银的银行卡到银行柜台也可以打印。证据证明力的认定:一、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3、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5、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二、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三、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四、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1、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现场的勘验笔录。五、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并提出反驳证据,对方当事人对反驳证据认可的,可以确认反驳证据的证明力。七、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八、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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