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权责发生制收入确认方法: 1、企业核算采用要责发生制,财务核算需要设置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等往来科目。 一般销售收入的确认:销售出库后合同双方对账确认,开具销售发票,根据合同协定未到收款期: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企业发生费用,期末要分析费用情况,如银行贷款利息,一般都在每月的21日自动扣款,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年末必须预估扣款日致12月31日的费用。 3、权责发生制以权利、义务的产生时间作为核算的期间。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不能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和费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也采用权责发生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