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莆田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哪办理 |
释义 | 一、莆田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哪办理 1、直属管理部(含荔城、城厢、北岸、湄洲岛)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129号市建行2楼 2、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综合窗口: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综合窗口 3、仙游管理部:仙游县八二五大街仙游县建行5楼 4、涵江管理部: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133号涵江建行4楼 5、秀屿管理部: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秀屿建行一楼 二、莆田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依据 国务院令2002年第35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转移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转移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转移手续。 三、莆田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 在规划区内,新建、扩建、翻建自住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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