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劳动合同必须备案吗 |
释义 | 集体劳动合同需要备案。集体合同是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提交工会讨论通过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一、企业是否一定要成立工会? 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应当成立工会。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工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 二、员工长期不上班怎么处理 如果出现职工长期不上班的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在经过单位集体讨论决定以后,并征求单位工会的同意,给该职工发出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送达以后,在将通知书送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管理科备案即可。 三、公司停薪留职是否合法 公司停薪留职不合法。目前国家出台的关于停薪留职规定的前提是,员工个人申请,经企业批准后申请人才会停薪留职。如果公司确实不景气的,可以申请裁员。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企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裁减人员:一种情况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另一种情况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此外,企业裁减人员,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 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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