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的确有依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这个职能,但是具体在微信聊天记录这件事情上,因为技术原因,最终无法获取到聊天记录。我国民诉法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作为居中裁判一方,原则上不参与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但是考虑到当事人存在举证能力局限的情况,所以我国法院规定在法定三种情况下,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离婚诉讼是一般的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要打官司就要提供证据。警察是办理刑事案件时才会主动调取证据,而离婚是民事案件,就算原告向法院申请,法院的法官一般是不会去调取微信记录的,况且法官根本没这个调取被告人通讯记录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