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任意撤销权在赠与之后受到的限制有:1、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任意撤销;2、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