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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原则
释义
    "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原则有:
    1.不歧视原则:每一个儿童都平等地享有公约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儿童不应因其本人及其父母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财产状况和身体状况等受到任何歧视。
    2.儿童的最大利益原则:涉及儿童的一切行为,必须首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
    3.确保儿童的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完整原则:所有儿童都享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两者完整兼具),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生存和发展。
    4.尊重儿童的意见:任何事情涉及儿童,均应听取儿童的意见。"
    儿童权利公约四大原则
    儿童权利公约四大原则:
    1.不歧视(无差别原则/无歧视原则/非歧视性原则):每一个儿童都平等地享有公约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儿童不应因其本人及其父母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财产状况和身体状况等受到任何歧视。
    2.儿童的最大利益:涉及儿童的一切行为,必须首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
    确保儿童的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完整:所有儿童都享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两者完整兼具),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生存和发展。
    尊重儿童的意见:任何事情涉及儿童,均应听取儿童的意见。所有儿童,无论他们出生在哪里,属于哪个种族或民族,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富有还是贫穷,都必须得到充分的机会,成为社会有用的成员,并且必须享有发言权,他们的声音也必须获得倾听。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法律依据
    《儿童权利公约》第二条 1、缔约国应遵守本公约所载列的权利,并确保其管辖范围内的每一儿童均享受此种权利,不因儿童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民族、族裔或社会出身、财产、伤残、出生或其他身份而有任何差别。
    2、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儿童得到保护,不受基于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家庭成员的身份、活动、所表达的观点或信仰而加诸的一切形式的歧视或惩罚。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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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0:5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