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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哪些地方可以做伤残鉴定
释义
    如果是是工伤,首先要在当地劳动局做工伤鉴定,这是评残的首要条件,只有先确定是工伤,才能有后面的工伤评残。鉴定工伤伤残等级,则可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鉴定。一般属于市一级劳动局的下设机构。其余的伤残等级鉴定由司法部门颁发资质的机构负责,一般是市级司法局下设的司法鉴定中心。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的,可提请各省、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复议,省级部门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一、拇指近节指骨骨折的工伤鉴定如何申请
    拇指近节指骨骨折的工伤鉴定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同时向当地的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首先申请伤残鉴定的人需要提交申请,由评定部门查看属于什么范围的内容,然后加以评定,看看属于什么等级范围,最后得出评定结论,出具评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这是我国相关法律对于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规定,其他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有规定。
    二、伤残鉴定不成功怎么办
    伤残鉴定不成功,可以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工伤首次鉴定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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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