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医疗保险的分类为以下四种: 1、普通医疗保险:这是包含最广泛保险责任的保险之一,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3、住院医疗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用; 4、特殊疾病保险:保险事故为被保险人患有特定疾病。当被保险人被诊断患有特定疾病时,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支付,以减缓被保险人的经济需要。 医疗保险的好处如下: 1、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 2、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3、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