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会员大会是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由会员自治自律、互相约束,参与经营的会员可以参加股票交易中的股票买卖与交割的交易所。 法律客观: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会员监事; (三)审议和通过理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和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股东会为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证券交易所章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三)审议和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和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