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属于家庭成员吗 1、不在一个户口簿的也可以是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比如兄弟姐妹,结婚之后并不一定还在同一个户口簿中,但是其依然属于家庭成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监护人必须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吗 监护人与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并不一定要在一个户口本上。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情况下孩子与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也可以不在一个户口本; 2、如果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个人或组织担任监护人,也可能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