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借款被套路了怎么办 |
释义 | 贷款人在网上贷款陷入套路贷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救助的,套路贷是属于新型的诈骗行为,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 “套路贷”活动隐蔽性强、获利快、收益高且易于复制传播,危害极大。 一是侵害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扰乱正常金融秩序。 三是衍生出多种刑事犯罪。 四是影响社会稳定。 一、银承质押贷款的风险点 (一)欺诈风险。一是犯罪分子利用伪造假票骗取信贷资金,这是由于现在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纸张防伪功能不强,比钞票易于伪造,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处心积虑地向票据市场渗透,精心制造假票,有些甚至内外勾结盗用真版空白承兑汇票进行诈骗活动。其中危害最烈的是利用“克隆票”诈骗,即不法分子开出一张真实的银行承兑汇票,然后据以伪造若干张相同的假承兑汇票进行诈骗。二是一些企业采用弄虚作假办法欺骗开户行签发承兑汇票,如果用此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到期后无款支付,使贷款无法近期收回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给贷款造成风险。 (二)信用风险。即承兑申请人和承兑行失去信用,不按时付款,给贷款带来风险。一是企业信用意识淡薄,承兑到期不及时将资金划付承兑行,承兑行借故不予垫款兑付;二是一些承兑行受手续费和引存的诱惑,把关不严,超过自身垫款承受能力,大量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造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款垫付;三是一些承兑行信用欠佳,承兑汇票到期借故拖延付款甚至拒付;四是个别承兑行缺乏职业道德,对委托收款的承兑汇票进行涂改,尔后以票面要素不合规拒付。 (三)融资风险。企业为了解决自身资金周转困难,签订虚假的商品交易合同,骗取汇票。融资性票据都是为了解决当事人的资金周转困难而签发的,如果没有真实的商品交易,汇票到期不能及时承付的风险相当大。 (四)操作风险。即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时,从审查、查询、背书、保管、到期提示、办理委收等全过程中,因工作人员操作不慎出现失误造成的风险。 (五)收益风险。新版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改为委托收款后,由于邮程的不确定及承兑行资信状况的差别,承兑资金滞后于汇票到期日的现象相当普遍,由此给贷款方造成收益损失。 (六)保存风险。主要是指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在保管中存在着被不法分子或内部人员盗窃和“掉包”的风险。以上就是对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的风险因素的解答 二、套路贷怎么报警 套路贷找公安机关报警,套路贷涉嫌诈骗罪,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三、非法集资罪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2、非法集资的主要危害一是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3、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多数是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损失惨重,极易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危害社会稳定。 4、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林业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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