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中精神疾病是否可以转让?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民法典》,重疾险中精神疾病可以转让,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保险合同可以转让,但双方当事人应当书面协商一致,保险人同意的,由保险人批准。 2.《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保险合同可以转让,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得赔付精神疾病,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虽然《保险法实施条例》规定重疾险不赔付精神疾病,但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转让。双方当事人应当书面协商一致,并经保险人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