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拘留所可以带生活必需品进去,包括内衣内裤,牙膏牙刷毛巾。洗面奶不属于生活必需品,不可以送进去。拘留10天不需要送太多,足够被拘留人换洗就可以。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