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般办理变更姓名审批程序是:先申请,然后窗口受理,再然后现场审查,最后审批再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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