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因为被保险人曾经患有脑干病史,需要看具体保单条款,是否将脑干病列为免赔、除外责任。如果未列明,则需要证明该病对被保险人健康状况的影响,是否与保单约定的重大疾病相关。既往病史并不一定能够证明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最近一段时间内身体状况是否稳定、医生的诊断意见等。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人不得以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2. 《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以后,发现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未履行告知义务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保险人;逾期未通知的,视为放弃解除权。 3. 《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注:以上法律依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具体保单和案件事实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