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人数有要求吗 |
释义 | 一、劳务派遣有人数限制吗 是的,不能超过10%,全部转为劳务派遣是不可以的,具体规定如下: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员工依法合同须知: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二、劳务派遣工作证明去哪里开 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证明的,因为你是劳务派遣的。 劳务派遣,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实际工作单位是用工单位。员工劳动关系是与派遣单位建立的,出具在职证明,应当由派遣单位而非用工单位出具。劳务派遣工作证明需要准备的文件有: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派遣制员工工作证明格式范本 单位派遣证明 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兹有我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因工作需要,该同志自××年××月由单位派遣到×××(说明:填项目名称)工作(地处××市或××市××县),从事××岗位工作,担任××职务(说明:如果有职务填岗位和职务内容,无职务填写从事何岗位工作)。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xxxxx ××年××月××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