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同时该法还规定可以连选连任,但同一职务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最长为10年。 当然,像市委书记和市长职务的任期还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任期未届满就调任其他地方或都因某一领导职务突然空缺下面地市领导递补形式上进的也很多。 所以正常情况下市委书记、市长的任期为每届5年,可以连任,最长任期为1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五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