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对夫妻,如果户口是同一属性,原则是不允许立两户的。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如果男方或者女方结婚后不迁移户口,或者上学、就业等已经立为集体户口或者独立一户的,派出所是不能强制合户的。已经合户的夫妻,是不允许分户的,除非双方离婚,或者一方迁出。 一般情况下,夫妻的户口本不在一起在办理相关证件时候需要提供双方有效的户口簿等资料时可能会比较麻烦,如果两个人只有一套房子,那么夫妻双方的户口就只能放在一起。同一个户口不要随意的分成两个户口本。这是没有必要的行为,也是非常多余的行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