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院诉讼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起诉: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4、立案: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交费: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综上所述,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提交相应的材料;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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