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林芝公积金能在拉萨提取嘛? |
释义 | 律师分析: 林芝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提取流程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属实后,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印鉴由财务人员统一办理,每月的1-15号为申请时间,16-20为支取办理时间,其余时间只受理不办理业务。 2、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公积金中心将职工提取的公积金,委托银行划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中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职工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领取或到县财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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