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与别人同居离婚怎么赔偿2023 |
释义 | 同居离婚赔偿的主旨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具有特定性,包括侵害主体、侵害行为、被害主体和侵害对象的特定性。离婚损害赔偿只涉及人身利益的损害,不包括财产损害。 法律分析 一方与别人同居离婚怎么赔偿 一、一方与别人同居离婚怎么赔偿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配偶与他人同居造成离婚的,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赔偿的项目主要是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特征 (一)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这里所说的配偶,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离婚损害赔偿中,不能将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离婚损害赔偿中,不存在共同侵权的问题。 (二)侵害行为的特定性 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是特定的,即只有: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法定侵权行为。 (三)被害主体的特定性 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被害主体是特定的,即他只能是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一方,不可能是其他人。 (四)侵害对象和损害结果的特定性。 一般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既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人身;既可能造成物质损害,也可能造成精神损害。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侵害对象只能是人身。其侵权行为只能造成他人人身利益(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的损害损害。其损害结果虽然也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但其物质损害具有特殊性,即不包括单纯的财产损害。 结语 离婚损害赔偿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一种赔偿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配偶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涉及精神损害,并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损害赔偿具有特定的特征,包括侵害主体、侵害行为、被害主体以及侵害对象和损害结果的特定性。在赔偿过程中,只有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一方才能作为侵权主体,侵权行为也仅限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特定情形。被害主体也仅限于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一方,而侵害对象则专指人身利益。最后,离婚损害赔偿的损害结果除了包括精神损害外,还可能涉及物质损害,但不包括单纯的财产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 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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