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需要注明哪些事项? |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需要载明的事项有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募集资金的用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五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第八十六条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四)募集资金的用途;(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需要说明哪些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需要载明的事项有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募集资金的用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五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第八十六条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四)募集资金的用途;(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事项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事项有: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四)注册资本;(五)公司类型;(六)经营范围;(七)营业期限;(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公司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需要以下程序:一是确定设立方式,即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二是确定设立方式: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三是发起人认购股份并按照章程规定出资,募集设立在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时候必须要制定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四是申请设立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哪些程序? 有限公司法人变更手续:1、公司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2、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3、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企业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手续?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需要以下程序:一是确定设立方式,即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二是确定设立方式: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三是发起人认购股份并按照章程规定出资,募集设立在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时候必须要制定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四是申请设立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该内容由 沈旭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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