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办教师抑郁症不会被辞退。 教师得了抑郁症的,是不会被辞退的。教师患抑郁症并没有给工作造成损失,因此学校是没有权利开除患有抑郁症的教师的。如果是因为得了抑郁症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当教师出现以下三种类型的病时,可以向学校申请长假: 1、慢性职业病; 2、突发传染病; 3、需要长期治疗的病症。 机关事业人员在以下几种情形下,是不能被辞退或者开除的: 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综上所述,单纯患抑郁症,是不会被开除公职的。因病长期请假,如果是在治疗期内,其工资待遇是不会受到影响的,该发的发,该晋升的晋升。如果是治疗期满之后,因身体情况不能从事当前岗位工作,可以申请单位另行调整岗位,或者长期请病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