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购买重疾险属于自愿行为,没有具体限制。然而,同一被保险人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的重疾险合计超过其实际价值时,可能会引起保险公司的注意。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付或者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更多的资料。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可以在同一时期、不同保险公司或者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产品中,购买相同或者相似的保险产品。 2.《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得无故拖延支付保险金。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核定,并且妥善处理赔偿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