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分割的方式有什么 |
释义 | 产权分割的方式如下: (一)协议分割分割共有房产,共有人之间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分割方式进行; (二)裁判分割,双方当事人对被分割的财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向法院进行起诉,法院按照财产共有的性质进行裁判。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离婚股权的分割方式 离婚时的股权分割:夫妻间直接转让股权。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把出资的那部份金额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如果有过半的股东不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那么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如果夫妻双方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协商一致的,如果过半的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是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那么夫妻对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产权分割手续 (一)一般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满足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区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核心。 2、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核心进行复审、核准后会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3、交费领证。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区的房管局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二)军队、涉外房屋及已购公房的变更登记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核心提出申请。 2、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核心进行现场调查,对满足登记条件的申请人,核准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3、交费领证。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记核心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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