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谁召集
释义
法律分析: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随便看
人防车位收费合理吗
中心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
新生儿补贴款在哪领?
北京新生儿社保卡怎么办理
新生儿补贴款在哪领?
新生儿补贴款在哪领?
北京孩子领养手续去哪里办理
买房谈判技巧是怎样的
签合同上没有公司名字有效吗
个人名义和公司名义签合同的区别
政府办事不力在哪投诉
政务服务中心态度不好咋投诉 -法律知识
政府工作人员工作不积极怎么投诉 -法律知识
如何投诉政府办事不力
遇到行政部门不办事情该如何投诉?
如何投诉政府办事不力
政府办事不力在哪投诉?
政府工作人员工作不积极如何投诉?
政府办事不力在哪投诉
市政府解决不了的问题应该往哪个部门投诉?
农村土地托管经营模式
农村土地托管经营模式
农村宅基地如何进行土地转让
如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转让
海上战争
海上中立
海上自然保护区
海上自由贸易权
海上钻井平台
海上作业
海上作业重大责任事故
海上作业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海事
海事案件
海事案件技术顾问
海事保险
海事报告书
海事裁判官
海事法
海事法典
海事法庭
海事法院
海事公断
海事公法
海事公约
海事管辖权
海事惯例
海事国际私法
海事纠纷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3/4 7: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