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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包括哪些
释义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具体包括:
    一年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待摊费用和一年内可收回的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是指反映企业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金额。
    包括一年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待摊费用和一年内可收回的长期应收款。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等科目填列。
    非流动资产与流动资产的区别:
    一个企业都有属于自己一定量的资产,而这些资产还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种类型.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主要区别就是能不能在一定的周期内把资产转变为流动的资金使用,对于这个周期一般都是在1年之内.
    非流动资产就是不能在一年之内通过某种经济运作转化为可用资金,例如有企业的长期设备,减值物等等;相反来说,流动资产就是能在一年内转化成资金,其例子有,企业的现有或在银行的资金、商业中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还包括商品的存货等等。
    综上所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是指反映企业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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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