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 3、续租。 一、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哪几个方面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的情况,合同应当说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和地址; 2、住房的具体位置; 3、租赁期限; 4、租金及支付方式,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5、住房维修责任:出租人是房屋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因此房屋维修是出租人的责任。租赁前,承租人应仔细检查房屋及其内部设施,以确保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二、原承租人死亡继承房产孙子要承租吗 房屋原承租人死亡的其孙子能申请承租,但是孙子不属于第一继承权人范围之列。生前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原住房,与出租人办理续租手续,变更承租人;生前未与承租人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需要继续租赁原住房的,可以与出租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户拖欠租金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所欠租金,同时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是恶意欠租,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