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填写不完整怎么办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关于劳动合同不完整的法律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四)《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填写不完整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未就劳动报酬进行明确约定,劳动合同并未失效,或者最多定性为部分失效,法规理由仍然牵强。劳动者可以请求工会进行调解或者就此申请劳动仲裁。 (二)正如劳动合同法第11条所说一样,按照这个顺序逐层推理,如果还是没有同工种现象,所发放的工资可以参考三个因素: 1、同一类别的岗位,再叫发生不一样,如生产经理,可以类似比较车间主任等等 2、不能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如果有旁证证明口头约定或者其他材料能够证明,可以按照其约定支付,如入职登记表表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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