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伤残鉴定结论要怎么上诉 |
释义 | 不服伤残鉴定结论的上诉方式如下: 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一、交通事故的伤残在哪里鉴定的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机构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机构。 受害人方可以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不过,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时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另外,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 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致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后所导致的人体伤残。根据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分为10级,从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的具体数额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以下就鉴定的相关事项作一简述:鉴定的申请时间:应在治疗终结时。 鉴定的申请部门:向交警部门申请。鉴定所需材料: 1.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有关医院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的复印件; 4.有被抚养人的,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鉴定机构,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因损伤所导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并以人体创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因果关系。交警部门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评定伤残等级或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进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申请重新评定,也可以在法院诉讼中由法院委托重新评定。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管理机关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鉴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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