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下列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发生转移,且赠与合同没有经过公证,不属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二、赠与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后,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的: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一、哪些情况下可申请撤销已公证的赠与合同 下列情况下可申请撤销已公证的赠与合同: 1、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利益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不履行的; 3、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 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和任意撤销有何区别 一、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包括: 1、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二、法定撤销权只存在两种情形: 1、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只有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才能撤销。 2、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