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比如井下津贴、野外工作津贴、高温津贴、海岛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等; 2、保健性津贴,比如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的特殊保健津贴等; 3、技术性津贴,比如特级教师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4、年龄性津贴,比如工龄津贴、教龄津贴等; 5、其他津贴,比如伙食津贴。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