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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海南成立公司优惠政策
释义
    1、零关税: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制度。
    2、低企业所得税: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3、低个税: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4、岛内消费免税、离岛免税: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
    5、免签入境:放宽外国人申请免签入境事由限制,允许外国人以商贸、访问、探亲、就医、会展、体育竞技等事由申请免签入境海南。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15天免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一条_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
    第十二条 国家对小型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等优惠政策,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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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6:5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