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民法典女方可以要彩礼吗? |
释义 | 《民法典》未规定女方是否可以要彩礼,双方应协商处理。如果彩礼返还请求符合特定情形,法院会予以支持。返还数额可根据过错程度、经济状况等减少。未登记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返还不超过30%;不满三个月的不超过70%。禁止包办婚姻,需区分买卖婚姻和支付彩礼。如有疑问,可咨询律师。 法律分析 一、新《民法典》女方可以要彩礼吗? 《民法典》对女方是否可以要彩礼并未规定,应当由双方协商进行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即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减少返还数额的情形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禁止包办婚姻,以及买卖婚姻的行为,因为应当区分买卖婚姻和支付彩礼的情况,对于彩礼的分配达到了严重的问题的,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彩礼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事项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结语 《民法典》对女方是否可以要彩礼并未明确规定,应由双方协商决定。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若彩礼符合特定条件,法院应予以支持。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过错程度、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购买的嫁妆不视为共同生活所用财产。未登记但共同生活一年以上者返还彩礼一般不超过总额的30%至70%。法律明确禁止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对于彩礼分配需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可咨询律师进行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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