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拿不到怎么办 |
释义 | 工资拿不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和单位进行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3、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可以少付或不付工资的情况如下: 第一、 劳动者未充分履行提供劳动的义务。例如常见的员工迟到早退、无故旷工、请事假等,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情况相应少付或不付工资; 第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合法调岗。进行合法调岗之后,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新岗位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发工资。如果新岗位的工资标准相比之前有所降低,用人单位当然可以少付工资。 第三、用人单位进行合法工资调整。在用人单位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工资调整之后,也可以少付工资。例如根据员工的业绩情况调整基本工资等。 劳动者的权利: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等。 劳动者的义务: 1、提高职业技能; 2、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3、遵守劳动纪律等。 用人单位的权利: 1、录用职工方面的权利。主要是有权择优录用职工,可以自主决定招工的时间、条件、数量、用工形式等。 2、劳动组织方面的权利。主要是有权确定机构、编制和任职资格条件;有权任免、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职工的劳动实施指挥相监督。 3、劳动报酬分配方面的权利。主要是有权自主决定晋级增薪、降级减薪的条件和时间等。 4、劳动纪律方面的权利。主要是有权制定和实施劳动纪律;有权决定对职工的奖惩。 5、决定劳动法律关系存续方面的权利。主要是有权与跟职工以签定协议方式、续订、变更、暂停或解除劳动合同;有权在具备法定或约定条件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义务: 1、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2、保护职工的义务。 3、帮助职工的义务。 4、合理使用职工的义务。 5、培训职工的义务。 6、必须执行劳动法规、劳动政策和劳动标准的义务。 7、接受国家劳动计划的指导,服从劳动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管理和监督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