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应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分别处理。 如果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如果合同已经履行的,卖方应归还二手房屋已收取的全部款项,买方应归还已取得的二手房屋,包括将房屋产权进行变更登记。同时如果买方已对二手房屋进行了装修添置,首先应根据二手房买卖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处理,若无约定,则卖方可对无法分离的增值部分进行适当补偿;买卖合同双方认为没有必要返还二手房屋的,则不返还。 对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