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监狱服刑的人有选举权吗 |
释义 | 如果服刑人员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如果服刑人员在接受判决时,法院没有判决剥夺政治权利,即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无论是谁都享有选举权,监狱也有义务为其提供选举的条件,帮助你们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就享有这些基本权利。只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才不享有此项权利。 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或者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间准予行使选举权,在服刑期间有选举权。 一、剥夺政治权利3年是哪些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3年是指在刑满释放后三年内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法律关联法条 二、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监管问题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是指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执行期间还应遵守公安部有关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监督管理的规定,自觉服从居住地公安机关及其公安机关委托的罪犯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基层组织的监管、教育。2.不得行使以下各项权利,即: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的权利得享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得享有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刑法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当然不能行使。只有在执行期满,罪犯被恢复政治权利以后,才能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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