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到人民法院上诉要递交上诉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一、判决生效可不可以申诉 当事人在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后,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上诉条件是: (一)有法定的上诉对象。 (二)有合法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三)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 (四)必须提交上诉状。且上诉状应当写下当事人姓名,原法院名称,案件的缘由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信息。 二、一审不服二审上诉怎么办 一审不服二审上诉的流程为: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等内容。 三、房屋买卖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房屋买卖上诉状应当这样写:1、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4、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就是关心房屋买卖的请求,还有所依据的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